等,就是等,找机会,开枪,走人,这是狙击手的几步曲。陈志看着太阳阳慢慢落山,空气似乎也凉爽了许多,作为一名猎手,他知道猎物何时会出现,不用嗅不用看,凭感觉也能知道猎物的动向。
但今天,陈志可以感觉到对手的存在,但他心里没有底,他知道,自已把一份注意力放在了阿曼达这小子的身上,他也能感觉到阿曼达就在这里,陈志此时要做的,就是把对方注意力吸引那到自已身上,给阿曼达时间脱离,“如果他够聪明的话。”陈志这样想着,检查了一下手里的85式,向之前看好的一个狙击点走去。
就在看吧志准备动身时,寂静的空气中,突然传来一声枪响,陈志自然反应,敏捷的趴下,大脑飞快的分析着这开枪的位置和射击的方向,一秒的时间,陈志就听出了这是阿曼达的莫辛纳甘。
“坏了,这小子太急。”陈志恨恨的说了一声,来不及思索,端起枪,向右前方开了一枪,这个位置,正是陈志刚才分析刚才子弹击打的方向。开了枪,陈志迅速离开所在的位置,向右移动了几米,再向前爬行了一段距离。
在陈志开枪后的一秒不到,山谷里又一声枪响,这枪声和陈志听到的第一声不同,是另外一只狙击枪射击的声音,陈志暗叫一声:“阿曼达危险了。”
与此同时,陈志很快锁定了这把枪的位置,略一瞄准,又开了一枪,虽不能确定击中对手,但可以告诉对方,你面对可是两名狙击手。
开了枪之后,陈志半跪在地,手中的枪搜索着前方,在确定没有危险后,才向第一声枪响的位置跑去。
第一声枪响后没有了声音,陈志知道坏了,肯定是阿曼达这小子中枪了,不管他是死是活,一定要先把他找到。
陈志边前进边观察着周围,很快就到了了曼达藏身处,这是一块不逄大的石头,边上长着不少的野草,野草很茂盛,周边视线也比较开阔,算是一个伏击较好的地方,只是不好是,视线太开阔,周边没有隐蔽的地方,如果被对手发现,将很难脱身。
就在这快小平台上,陈志看见了阿曼达,他正一手握着流血的左肩,躺在草丛里,狙击枪丢在一边。
看见这个情景,陈志松了一口气,这小子还算命大。
其实陈志不知道,是因为他自已开的第一枪,比对方快了半秒的时间,影响了对手,不然阿曼达现在就不是肩部受伤了。
看见陈志,这小子还笑了:“刚才枪一响,我就知道肯定是师父你。”
陈志把他的枪捡起,扶起他:“你还笑,你知道刚才有多危险吗。”
“我知道,师父,我错了。”
“别说话,先回去再说。”
陈志扶起阿曼达,往回便走,他知道现在不走,如果对手没离开的话,他和这小子都很危险,现在得赶紧离开这里,刚才虽然没有打中对手,但是至少可以威慑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