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长,还有1公里就到肯拉市了。”开车的林志明转头说。
徐明看了一眼车外:“志明,把车开到旁边的草丛里去。”
这里遍地长着很多高高的狼尾草,很好隐蔽,林志明把车停好,大家下了车,徐明看了一眼表,现在是下午3点,他招呼队员们蹲下说:“我们前面就是肯拉市,现在还不清楚里面的情况,我们只有等天黑了才进去。”
陈志说:“等天黑还有几个小时,但是晚上进去就不好观察情况了,我想现在就进城去,摸一下情况,也好应变。”
“怎么进去,我们穿着军装,太显眼了。”文峰说。
陈志拍了拍背包:“我这里有一套当地人的衣服,我穿上它,包上一块头巾就可以了。”
大家惊奇的说:“陈志,你小子什么时侯带的当地人的衣服。”
陈志笑着说:“出发时带的,我想有可能会用的上,就带了。”
“陈志想的周全,这套衣服有可能会帮我们的大忙。”徐明看着大家说:“陈志说的不错,我们这就样进去太明显,不仅会惊动武装分子,城里的居民也有可能不会理解,反而不好。我们现在得让一个人先进去,打探一下情况,等到了晚上其他人再进城,此次解救任务能不惊动老百姓是最好。”
“我去。”
“我去吧,队长,我当地话说的好。”
……
文峰、储昊然等人争着说。
徐明看了一眼陈志说:“都不要争了,陈志心思缜密,就他去,其他人和我原地等待,陈志进城后随时报告情况。”
陈志换好了衣服,文峰打趣说:“把头巾一裹,如果不说话,还真成了当地人了。”
徐明把手枪递给陈志:“进城去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武器尽量不要用,狙击枪就不要带了,晚上我们给你带去。”
陈志把手枪在衣服里收好,把无线电藏在头巾里,向肯拉市走去。
进了城,由于陈志打扮和当地人没什么两样,没人注意他。街道上人来人往,路两旁的小摊商店正常营业着,没有一点异常的状态,但陈志的直觉告诉他,在这些平常的人里,一定有不一样的人。
陈志往前走着,没走多远,就听见后面几声枪声,吓了陈志一跳,枪声刚落马上有人大喊“殴更哇!殴更哇!”陈志听出这是约鲁巴语,这句话的意思是“老大来了。”
接着一阵汽车引擎轰鸣声,路上的人都闪到一旁,从前面开来三辆皮卡车,车上站着一些高举着枪的武装分子,为首的一辆皮卡上站着一个身材高大的的黑人男子,只见他不断的向天上开枪,每开一枪,街上便有人欢呼。
三辆皮卡来到路中间停下,拿着AK的黑人男子向天上开了三枪,接着说了一大通豪萨语,他的话得到了路上很多人的响应,这些人不知从哪拿出长枪短枪,附和着黑人男子向天上开着,一时间枪声大作,黑人男子举手叫所有人停下,又高声说了一通,陈志听出他的意思大概是说:他们的生活不需要外来人的干扰,他们有自已的领袖,有自已的军队,如果谁想来和他们做对,将不会有好下场。
黑人男子说完,向后一挥手,两个蒙着面的武装分子拖着一个身穿军装的人来到车前,陈志看这人穿着和哈曼一样,应该是政府军的一名军官,满脸是血,看样子被打得很惨。
看见这名军官,站在车上的黑人男子情绪激动起来,在车上大叫一通,突然掏出手枪,向地上的军官开了一枪,军官顿时倒在血泊中。
陈志直看的抽冷气,这人如此草菅人命,真是比土匪还土匪,陈志恨不得掏出枪,干掉这个黑大个。
又听此人说了一通,然后手一挥,三辆车往前开去,当第三辆皮卡经过陈志面前,陈志吸了一口气,车上有5个眼晴被蒙上,手被捆着的人,两个持着枪的武装分子的枪口对着他们。当其中一个黑头发的人影在陈志眼前闪过,陈志心里一紧,虽然头被蒙着,陈志知道,她就是丁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