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早上,曾志难得的再次起了个早,因为今天他家要杀过年猪。
在庭院的水槽用温润的清泉水洗了一把脸之后,曾志彻底清醒了过来,毕竟昨天晚上他特别早睡了一个小时,睡眠时间还是足够的。
山泉即便在初冬季节仍旧能够保持20度左右的水温,泉水散发的氤氲之气在青石古宅之间蒸腾,让整个村子宛若仙境。
这些日子以来,越来越多的游客发现,正是神奇的山泉,再加上鬼斧神工的引水系统,赋予了村子更多的灵气和生命力。
可以说,那一眼山泉让村子拥有了和其他景区截然不同的鲜活,更让人迷醉。
曾志刚洗漱完,就看到父亲打开房门走了出来,于是说道:“爸,你再睡一会吧!”
“年纪大了,睡眠浅,早就醒了!”父亲摆摆手,说道,“再说了一会声响震天,我还能睡得着就怪了!”
曾志想想也是,也就没有多说,钻进库房把两口直径超过一米二的大铁锅扛出来,放在院子里昨天傍晚就已经垒好的简易灶台上。
五点半的村子还沉浸在睡梦中,远远望去,只有零星的灯光亮着,树林里的夜枭和虫豸偶尔传来一两个声音,显得更加寂寥。
往每个大锅里灌入四大桶泉水,曾志蹲在地上开始烧火。不大一会功夫灶火熊熊燃烧起来,红色的火焰映红了他的脸庞。
曾志家准备的木柴,主要是枞树和青冈。
枞树的木柴是油质的,曾志还记得,小时候村里没有通电,一些经济情况较好的家庭用的是煤油灯,而家庭经济情况不好的,就是用枞树的油来照明。当时的曾志,就没少和小伙伴进山去掏枞树油,拿回家里点灯照明。
而青冈则是燃烧值很高的一种木柴,烧过之后的木炭能够持续散发强大的热量。因此,在以前,不少山民进山,专门砍伐青冈树来烧炭,当地俗称钢炭,价格比其它木柴烧的炭贵上不少。
当时,家里冬天能够烧钢炭的,除了那些烧炭工之外,就是有钱人了。
曾志犹自记得,在乡里上小学的时候,每到冬天,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够提着一个烧有钢炭的火桶去上学。可惜的是,这都是奢望,因为当时他家里真的很穷,并且父亲也不在家,家里没有劳力进深山去烧钢炭,因此只能烧用普通木柴烧的“麸炭”。这种“麸炭”的燃烧值很低,而且不经烧,所以当时每到冬天,他都会挨冻。
不过,这都成为过去了。如今他们家烧的柴,都是最好的柴了。
干枞树很容易点燃,在干枞树完全燃烧之后,曾志往土灶里放入了一块块劈好的青冈木。
烧火看起来很简单,但是要想把火烧好,也还是需要一点经验的。曾志从小学四年级开始,都是每天早起自己做饭,烧火更不是问题。
等火烧起来后,曾志拎着手电筒进了房子边上的自留地菜园,掰下了十来个玉米棒子,然后回到院子里。
坐在一块木桩上,曾志小心的把玉米棒子外面多余的“苞谷壳”去掉,留下两层裹住玉米棒子,放在灶火旁,并且不断的翻动。
不一会儿,一股淡淡的焦香气开始出现。
就在曾志专心致志烤玉米的时候,曾垂东匆匆的赶了过来。
在几天之前,曾志就跟曾垂东打了招呼,让他今天来家里帮忙杀猪。
老板有要求,曾垂东自然不敢怠慢,为了早起,他甚至还定了闹钟。原以为他是最早的,却没有想到曾志已经把火升起来了。
“烧苞谷,味道真香!”曾垂东搓搓手,拉过一块木桩,一屁股坐下来,说道。
曾志笑了笑,说道:“等一下就可以吃了。”
两人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火堆旁边的玉米也在不断散发出浓郁的香味,勾得两个人的馋虫慢慢冒出来了。
不过还不等他们动手,曾志请的其他帮忙的人也陆续抵达了老宅,其中就有曾志请的屠夫曾维超。
看到大家都到了,曾志站起来说道:“大爷,你们来了!先吃一根烧苞谷,然后再动手!”
“也好!”曾维超看看天热还黑,点点头接过了曾志递过来的玉米棒子。
剥去已经烧焦的苞谷壳,已经熟透的玉米粒散发出蒸腾的热气,浓郁的玉米香气扑面而来,让曾志忍不住沉醉其中。
曾志轻轻的咬了一口,糯玉米软乎的口感在嘴里爆炸开来,一股说不出的清香也随之出现,让人欲罢不能。
要知道,这些玉米可是用青莲秘境里面的灵气泉水灌溉着长大成熟的,里面饱含着灵气,味道不好才奇怪了。
“曾志,你这个玉米哪里弄来的,真好吃!”
“曾志,手艺不错嘛!”
……
就在曾志陶醉在烤玉米美味的时候,其他人七嘴八舌的对这些玉米发出了自己的感慨,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尝过这么好的玉米。
这些玉米不仅味道极好,而且很大,足有成年人胳膊粗细,玉米芯又小,产量肯定不小。
大伙一边吃玉米、一边讨论,很快的天色就开始亮了起来。
屠夫曾维超把手上的玉米芯扔进了火堆,站起来大声说道:“开始干活了!”
作为维字辈的人,曾维超在村里面的辈分也算是高的了,再加上他又是屠夫,因此分派任务的事情自然就是他的活儿了。
在曾维超的指挥下,几个帮忙的小伙子从老宅边上绕到了后院的猪圈,这里已经有10头猪在等着他们了。
这些猪大部分都是曾志在村里的农户收购来的,不过其中的三头是曾志自家饲养的,这也是曾志家前几年所杀的年猪的数量。今年要不是曾志意外得到青莲秘境,改变了自己的命运,恐怕他们家也就是杀那自家饲养的三头肥猪了。
不过因为青莲秘境的出现,曾志家的情况出现了根本性的转变,成了真正的不差钱的家庭,再加上马上就要和王艳结婚了,按照古城的风俗,新年的时候走老丈人家可是要不少肘子的,曾志决定奢侈一把,一次性杀10头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