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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节 来访(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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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味,美味,真的是美味不可多得啊。”侯杰笑呵呵地说道,然后看着其他的人都瞪着自己看,自己这算是第一次在自己的父亲面前表现的没大没小的,所以就更加的胆气很壮地说道,“父亲,这个东西真的很美味,儿子听说,当初您和陛下一起出去打仗的时候,什么粮食都没有的时候,连耗子都吃过,而这个肉不只是太子爱吃,而且现在已经是我大唐的妙品了,父亲不可不尝啊?”

打仗是需要死人的,但是打仗更是需要吃饭的,当你参加了一个国家建立的过程的时候,可是没有所谓的补给的,有的时候你就得自己想办法,听说过去的有些部队都是靠着吃一些动物的尸体来存活的,可能有的还是人,但是呢,这些事,都是历史上说的,平时你是看不到的,因为那些人要么早就被弄死了,要么就是准备被弄死的。

所以被侯杰如此一说,侯君集也就顾不得许多了,而且这个东西连自己挑剔的儿子都说好吃,而且是太子拿来的,那么自己不管如何都要吃一口的。

像是上刑场一样,侯君集找了一块瘦肉相对来说多一些的,夹起来,慢慢地放入口中,然后用力地咀嚼,希望可以咽下去,可是呢,他慢慢地就降低了咀嚼的速度了,像是在品尝着最美味的山珍海味一样,脸上本来有点发青的神色也慢慢地恢复正常,甚至于多了一些正常人的脸色,因为侯君集的脸色是酱红色的居多,也不知道是风吹日晒的,还是因为杀人太多的缘故,反正不是正常的颜色。

可是呢,却因为一块他平时不喜欢的肉,竟然幻化出如此的模样,不得不说,美食的确是个好东西。

“呼……”

侯君集突然睁眼,然后轻轻地出了一口气道,“美味,果然是美味,殿下说的是,来人,上酒,此等美味,若是无酒怎么可以?”

“潞国公且慢。”李承乾却阻止他的这个行为,让他疑惑不已道,“殿下还有何事?此肉的确是难得的美味,老臣之前倒是孟浪了。”

“潞国公,你觉得现在喝酒合适吗?”李承乾四处看了看问道。

“有何不合适的?”侯君集奇怪地问道,随即想到,自己还是戴罪之身,如果这个时候喝酒,岂不是更加的给别人话柄了,想到此处,却已经将嘴里的美味吞下去了,只是呢,心中却多了几分愤慨,没有想到,在自家里也没有办法放松啊。

“多谢殿下提醒,老臣孟浪了。”侯君集的这句话绝对不是真心话,而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李承乾平时在皇宫里就是察言观色的高手,此时焉能看不出来对方的想法,就摇了摇头道,“潞国公,你想多了,孤不是那么一个意思。”

“殿下何解?”侯君集觉得吧,肯定是那么一个意思,你还小,你不懂的啊,没有想到自己想要喝一杯的冲动都没有了,这算是什么事啊。

“潞国公,你看看,今晚在饭堂里的人,除了你之外,我们可都未成年啊,你在那里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先不说畅快不畅快,这个味道也不是很好是不是,而且我们都是小孩子,这么小的孩子就喝酒,对孩子的身体也不好是不是,如果孤今晚在你这里吃饱喝足了之后,带着一身酒气就离开的话,父皇肯定也会不高兴的,他因为和你是兄弟,所以不会对你怎么样,可是孤却会被打一顿板子,这都是轻的,您信吗?”

李承乾的话没有任何高屋建瓴的说辞,也没有盛气凌人的感觉,只是告诉你一句话,我们都是孩子啊,一群孩子大晚上喝酒,找事呢?

侯君集先是一愣,随即不知道为什么,他感觉自己内心深处的那股子压抑的感觉,一下子就消散了,反而多了几分让自己觉得可笑的感觉,自己是不是太过草木皆兵了,对方只是个孩子啊。

他本来想说,我多么大的时候,就开始喝酒了,可是呢,自己的几个孩子的确是小,而且人家的眼睛都不落在他的身上,而是落在了那些肉身上,与此同时,外面也传来了烤羊好了的消息。

“既然殿下如此说,老臣就不喝了,今晚就吃肉。”

“不喝酒岂不是浪费了此等美食?”李承乾笑呵呵地说道,然后拍了拍手,就有人送上来几个棕色的瓶子,这些瓶子的脖子都很长,应该是玻璃做的,上面有木塞子,底部非常大,属于叶檀仿制了过去的岛国的那种放置清酒的瓶子,这样的一瓶,少的话,一斤左右,多的话,四五斤都有。

侯君集看到那个瓶子,在烛光之下,闪烁着诱人的光芒,不由得眼睛瞪的很大,“此乃何物?”

要是程咬金在的话,肯定会说,你这个土老帽,这个都不知道啊。可是侯君集是真的不知道,因为他以前的身份比较低,后来几乎都是在行伍当中度过,如何才能知道这些啊?

现在社会,军方的很多东西都是非常先进的,因为需要保护国家,而过去的话,却是有点相反的,因为军方在国家安定了之后,基本上没有特别大的贡献了,所以,大家也不会真的注意这一切。

李承乾拍了拍手,就有人拿出一个圆柱形的弯曲的钩子,开始将这个瓶子的上面的塞子起开,然后将里面的酱红色的液体倒出来,一股浓郁的酒香扑鼻而来,让人食指大动。

这种东西本来应该是用玻璃杯的,可惜,侯府没有这种东西,所以只能用瓷碗。

侯君集的喉咙微微动了几下,然后就看到这东西摆放在自己的面前,他迟疑了片刻,还是端起来,然后喝了一口。

入口微苦,却又带着浓香,这是一种比葡萄酿还要有味道的酒,可惜,他之前压根就没有喝过,而其他的几个人碗里的却和这个东西不一样,属于鹅黄色的液体,算是果汁吧。

喝酒吃肉,本身就是一种乐事。

只是平时端上来就没命要吃的羊肉,却没人去碰它,似乎是将这种东西当成了一种很奇葩的存在。

“你们为何不吃羊肉?”侯君集奇怪地问道,在他们的这些人眼里,羊肉这种东西是平时吃肉的标配,在大唐,牛肉不好直接吃,鸡鸭鱼等又有点肉少,所以,羊肉在某种意义上就代表着一种食肉的习惯。

“我们爱吃这个。”几个孩子都低头继续吃饭,对于羊肉那是绝对不会碰一下了。

侯君集没办法,也跟着他们一起吃肉。

饭吃完了之后,几个孩子都去休息了,而已经整理好的书房,也已经准备好了,李承乾身边跟着一个人跟着侯君集去了他的书房。

本来侯君集想让那个跟着李承乾的人出去,有些话,他知道不能让外人听见,结果,却听李承乾说道,“此人不是父皇的人,也不是孤的人,而是叶侯的人,我命令不来。”

侯君集看着这么一个小嫩脸的小娃娃,觉得没什么用,如果可以的话,自己一把就可以将李承乾给抓住了才是,不过呢,他现在倒是没有这方面的想法。

来到刚刚搬迁了一些东西的书房,看着桌子上的东西,就知道之前经历了什么。

一个人的脾气在什么时候最大,就是在被人欺负的时候,所以李承乾明白这个人和行为,因为自己当初的时候何尝不是如此呢?

坐在客座上,李承乾再次将圣旨拿出来了,然后递给侯君集道,“侯叔叔,你就看吧,我是真的没有多余的力气念出来了。”

没有了外面人的眼睛,侯君集也就不那么固执了,直接伸手取过圣旨,看了几眼之后,放在桌子上,看着李承乾道,“太子殿下,这个圣旨是让我去肃州?那里现在还不算是我大唐的地盘吧?”

李承乾点了点头道,“这件事,孤和也父皇说过了,那里的一切看似都属于我大唐的,可是实际上却不属于我大唐,而是属于当地的豪强,所以,我才会想让侯叔叔去那里。”

“可是这件事,但凡是一个朝廷的武将都可以去啊,为何要让我去?”侯君集奇怪地问道,就是整合一些地方军队而已,这种事不是很难啊。

李承乾本来笑呵呵的表情,突然变得有点诡异,不过呢,他还是很认真地说道,“侯叔叔,你觉得叶檀是个什么样的人?”

“胆大妄为而又充满了谨慎的人。”侯君集和叶檀当初见面是在当时的曲江池那里,当时是长孙家搞的活动,他参与了,帮助了自己的义子的事,他还是记得,可是后来很多事他都有参与,这个叶檀做事风格极为的狠辣,只要是有道理或者说是有法可依,他是什么事都干的出来的。

“那孤再问一句,侯叔叔,你觉得西域适合用我大唐的仁慈去治理吗?”李承乾接着问道。

侯君集几乎没有任何犹豫地摇了摇头道,“这是不可能的,大唐的中原腹地毕竟经历了上千年的儒家熏陶,做事做人虽然依旧虚伪到家,可是该有的面子上的事还是会做的,可是西域不行,他们这些年都是站在刀和血之间,他们只会相信动物的敏锐感觉,而不会相信所谓的礼义廉耻,在那里讲这些东西,会比野草都死得快。”

“那侯叔叔觉得,朝廷上面到底有哪个武将可以肆无忌惮地做这些事?”

侯君集这次却是沉思了片刻道,“朝廷之上能够打仗的将军很多,可是李靖过于正统,李绩阴暗过分,程咬金看似粗鄙不堪,可是骨子里却是个正直的人,秦琼现在宿卫松洲,回不来,而薛万彻等人又不是很好地被人信任,这个恐怕很难。”

“西域是释放恶魔的地方,所以,孤一直都认为,侯将军您是这样的人,你说呢?”

看着李承乾那故意的笑容,让侯君集差点疯了,什么意思,难道我就是个白痴一样的人吗?还是觉得我这人真的不像是个好人呢?

“殿下何意?”这是生气了。

李承乾从兜里取出一封信,递过去,侯君集疑惑了一下,接过去一看,顿时觉得脸色发青,这个叶檀,真的是太混蛋了,竟然将自己说成了刽子手了,说自己杀人无数,脾气不好,这样的人放在长安简直就是对于我大唐百姓的不负责任,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送到西边来,到时候不管是做什么事都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否则的话,难道真的让他养老啊,对于这种有着经验和武力值的将军,不能浪费了,一定要好好地利用,就算是有一天年纪大了,不能打仗了,也不可浪费了,不是还有一些书院嘛,这样的人如果不送去教书的话,简直就是浪费了,对于那些死在这些武将手里的人来说,岂不是浪费了?

一封信,说了几个方面,都是在告诉李承乾,武将不是说天下太平了之后就没事了,武将还有无数的事要做,不能就这么轻松地让武将吃饭喝酒到处找小老婆,这样子的话,岂不是丢人现眼吗?

侯君集将信看了三遍,然后深吸了一口气,将信纸折叠好之后,放在桌子上,抬头看着李承乾道,“这也是太子殿下的想法吧?”

“嗯。”李承乾点了点头道,“侯叔叔,从心里来说,您是一员猛将,这些年为了朝廷也是立下了不少的功勋,这样的功勋您现在有的爵位肯定是实至名归的,可是,我还要说一句的就是,侯叔叔,你这人不会虚伪的人情关系,你不如李靖那样子会忍,也不如程咬金程叔叔那样子的不要脸面,所以,你在长安根本就待不下去,如果继续待下去的话,孤以为,不用三年,父皇绝对会砍了你。”

‘难道我注定要一辈子漂泊?’没人喜欢一种不体面的生活,而在外面带兵打仗,就是如此的简单而又不简单的事。

“人总是需要有归宿的,有的人归宿是种地,有的人归宿是经商,也有人归宿是朝堂,而侯叔叔你的归宿恐怕只有疆场,除非,您能改改你的脾气,可是这个是不可能的,我听叶侯说过这么一样的话,人呢,很多东西都可以改,可是性格这种东西却不能改,只能有意识的去调整,可是您的这个年纪还能如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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