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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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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彬没有任何回应,萧崇瑜继续说:“而且不用说,杂志社每个人都知道办公室里面工作能力最强的就是阿彬哥你,才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阿彬哥你就已经把之前混乱不堪的高中联赛资料归档,还规划好了之后的行程,一个一个按部就班的执行,整个办公室因为阿彬哥开始认真工作之后都活了起来,气氛跟以前完全不一样。”

阿彬没有理会萧崇瑜的话,故意转移话题:“明天球赛地点查好了吗?”

萧崇瑜点头:“报告阿彬哥,查好了,饭店到比赛地点的路线也查好了。”

阿彬问:“我传给你的资料呢?”

萧崇瑜比出OK的手势:“都准备好了,按照页码的顺序放在背包里面的L夹里。”

阿彬问:“摄影器材呢?”

萧崇瑜比出大姆指:“记忆卡、电池、充电器、连接线、笔电,一切准备充足。”

阿彬这才满意地点点头:“嗯。”

萧崇瑜打了方向灯,下了台南交流道,按照GPS的指示转进不熟悉的街道,很快找到了他所预订的小饭店。

顺利的确认预订的房间,拿到房门钥匙之后,阿彬跟萧崇瑜两人拖着疲累的身躯进到十五坪大小的房间里。

小心翼翼放好装满摄影精密仪器的背包后,阿彬从公文包里面拿出自己的笔电,点开丙级联赛的资料夹,新增了两个文件档,赛前预测,赛后分析。

萧崇瑜看着阿彬竟然又开始埋首于工作之中,赞叹地摇了摇头:“阿彬哥,你这么拼,不会累吗?”

阿彬摇摇头,说:“如果你累了,可以先去洗澡睡觉,但是在那之前先泡杯咖啡给我。”

“是。”萧崇瑜马上着手煮热水,拿着茶几上饭店附的三合一即溶咖啡包,帮阿彬冲泡一杯热腾腾的咖啡。

看着阿彬认真的侧脸,萧崇瑜心底由衷的佩服起阿彬的工作态度跟工作能量,以往懒懒散散,总是迟到早退,午睡时间自己延长到下午**的阿彬哥已经消失不见,自从发现东联高中再次出现在高中篮坛之后,阿彬好像将以前积累出来的能量一次爆发出来一样,第一个到公司,最后一个离开,认真的态度感染了其他人,杂志社的工作效率提升了三成,让总经理啧啧称奇,也让对阿彬极度不满的总编辑始终找不到机会刁难,整天摆着一张臭脸。

如果萧崇瑜再多累积一点社会经验的话,就会知道总编辑百般设法想要刁难阿彬背后的原因,是害怕被阿彬抢走总编辑的位置。

“阿彬哥,那我先洗澡了。”把咖啡放到阿彬伸手可及的地方之后,下班后又开了数个小时车的萧崇瑜累到眼皮都要掉下来,抓着换洗衣物走进浴室。

花了十五分钟的时间冲去疲惫之后,萧崇瑜换上舒服的睡衣从小小的浴室走了出来,而阿彬依然坐在椅子上,双手在笔电的键盘上飞舞着,放在旁边的咖啡都已经凉了,一口都没喝。

萧崇瑜看看时钟,晚上十一点,他不禁想要提醒阿彬,明天晚上的球赛其实只是华夏丙级篮球联赛,一个除非发生群架的事件,否则绝不会出现在任何体育版面上的最低层级联盟,根本不需要这么认真的准备,不过萧崇瑜没有这种勇气,因为他知道如果提了,阿彬一定会狠狠臭骂他一顿。

一直到晚上十一点半,阿彬才停止手边的动作,将咖啡一口喝完,拿着烟跟打火机走出门外,十分钟之后带着满身的烟味回来。

“累了你就先睡吧。”看着躺在床上努力睁开眼皮的萧崇瑜,阿彬如此说。

“是,阿彬哥。”萧崇瑜这才没有继续强撑,一翻身,将棉被盖在身上,没两下子就呼呼睡着了。

听着萧崇瑜均匀的呼吸声,阿彬说:“原来世界上还真的有秒睡这回事。”

阿彬从后背包翻出换洗衣物,走进浴室里,先刷了牙之后才站在莲蓬头下,享受热水的滋润。

阿彬闭着双眼,任由从莲蓬头上小孔喷洒出来的水束拍打他的脸,有多久了,他在杂志社内不曾这么努力认真的工作,疯狂的把所有的热情投注在工作上,以往他规划活动、撰写专栏、访问球员,做出的表现虽然总是可以得到公司高层赞赏,但他却很容易觉得无聊,只要他负责的事情一结束,整个人就会变的软趴趴的,提不起劲。

不过现在不一样了,心中的热情就好像熊熊燃烧的火燄一样,而且随着篮球联赛开打日期逼近,火燄燃烧的越来越旺盛,让他就算整天工作超过十小时,隔天依然能够精力充沛的继续埋首在工作之中。

阿彬很清楚自己会甦醒过来,全部都是因为东联高中的关系。

在阿彬还是高中生的时候,他对各个科目都没有任何兴趣,成绩很烂,烂到老师根本不认为他可以考上任何一间大学,对于老师对他的看法,阿彬觉得无所谓,应该说在那个年纪,他对任何事都觉得无所谓。

因为那是一个茫然,找不到方向,把自己的双耳封闭起来,不去聆听周遭任何声音的年纪。

到了学校,老师都说要好好读书,不然考不上好的大学只能去当工人。回到家,父母对他说要好好读书,否则以后会捡角(乞丐)。

阿彬真的觉得很厌烦,反正上课的东西他听不懂,所以他就跟同学一起逃学,爬出围墙外,骑着自己自以为很酷炫的脚踏车乱晃。回家之后父母跟老师一样烦人,一直对他疲劳轰炸,对他说种田或者当工人都很辛苦,唯有好好读书才可以到办公室吹冷气轻松上班,阿彬很受不了,但是他会撑到吃完晚餐后才离开家里。

其实不管是逃学或者是逃家,他去的地方都一样,撞球馆。因为撞球馆里的人大多数都跟他一样,都是附近逃学逃家的高中生,又或者说是一群茫然找不到目标的高中生。

抽烟,就是在撞球馆里学会的。

未来要做什么,这个问题阿彬在当时也想过,逃学最多只能翘三年,三年之后要翘什么?

不过这个问题没有在阿彬心里出现太久,注意力很快就因为撞球桌上响亮的撞击声而被拉走。

那些自以为是的老师跑也跑不过我,每个人都跟石头一样食古不化,每天跟这些好伙伴打撞球,回家爸妈虽然也很烦,但还不是会煮饭给我吃,其实这种生活也没什么不好。

那个时候,阿彬确实是这么想的,纵使隐隐约约觉得这个想法似乎有种说不出的怪异感,不过他没有去深深思考这个问题。

日子就这么过去,段考的成绩烂的一塌糊涂,老师跟父母严厉指责,但指责一点都没有效果,反而更让阿彬感到厌烦,泡在撞球馆的时间越来越多,撞球也没多会打,跟一样逃学的学生胡乱玩,胡乱抽烟。

可是很快的,整天在撞球馆的日子让阿彬觉得无聊。某一天,几个人约一约,打算到处乱晃,找点事情做,然后他们偶然经过一个体育馆,看着很多学生带着兴奋的表情走进去,他和他几个同伴临时起意,跟着人潮走了进去。

进到体育馆之后才发现原来那天有一场篮球赛,阿彬那时候只知道其中一队是华夏最负盛名的篮球名校,元培高中,另一队则连听都没听过的东联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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