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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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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着车,他的目光集中在火线上。这辆车在国道一号上行驶,统一时速100公里。没有地方分散注意力。

“怎样?”阿彬看着窗外,嘴里叼着一根烟。

“传说风闻总编辑不盘算发加班费给咱们。”萧崇瑜看了腕表,时候是晚上的九点半。

阿彬深深吸了一口烟,发出嘶的一声,吐出蓝灰色的烟雾:“加班费的标题我会措置,毋庸担心。”

小心地说:“我真的不在乎加班费。只是在你和总编之间有一股强烈的火花这不是很好吗”

阿彬连头都没回,看着窗外不断往撤离退避的景致:“这是我自己的事,不用担心。”

“事实上,我在想,如果今天成为主编的是阿比诺兄弟,我们的杂志将会有一个新的面貌。”萧崇瑜真诚地说。

宾摇了摇头。如果像我这样懒惰的人上管理课,杂志很快就会倒闭。”

萧崇瑜大声反驳:“才不呢,如果阿彬哥你是懈怠的人,怎么样可能会在总编辑都没有下指令的情况之下,带着我这个菜鸟下班之后从北部杀下南部,就只是为了录一场丙级联盟的球赛而已。”

阿彬没有任何回应,萧崇瑜继续说:“而且不用说,杂志社每个人都知道办公室内中工作能力最强的就是阿彬哥你,才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阿彬哥你就已经把曩昔混乱不堪的高中联赛资料归档,还计划好了之后的行程,一个一个按部就班的执行,整个办公室因为阿彬哥开始认真工作之后都活了起来,气氛跟以前完全不一样。”

阿彬没有理会萧崇瑜的话,故意转移话题:“明天将来诰日球赛地点查好了吗?”

萧崇瑜点头:“报告阿彬哥,查好了,饭店到比赛地点的路线也查好了。”

阿彬问:“我传给你的资料呢?”

萧崇瑜比出OK的手势:“都准备好了,依据页码的顺序放在背包内中的L夹里。”

阿彬问:“摄影器材呢?”

萧崇瑜比出大姆指:“记忆卡、电池、充电器、连接线、笔电,齐备准备充足。”

阿彬这才满意地址点头:“嗯。”

小崇宇开了一个偏斜的灯,下了台南交流路,在全球定位系统的指引下,变成了陌生的街道,很快就找到了他预定的小餐馆。

在确认预订房间并拿到门钥匙后,阿宾和肖崇宇将疲惫的身体拖进了十五磅重的房间。

小心背包里装满了照片和周到的乐器,阿宾从公文包中取出他的笔记本,点击了C联盟的文件夹,在游戏开始之前添加了两个档案文件,前景,并在游戏结束后进行了解释。。

萧崇瑜看着阿彬竟然又初阶埋首于工作傍边,赞叹地摇了摇头:“阿彬哥,你这么拼,不会累吗?”

阿彬摇摇头,说:“如果你累了,可以或许先去洗澡睡觉,然则在那之前先泡杯咖啡给我。”

”“是的。”立刻开始煮热水,并拿著附在咖啡桌上的三合一速溶咖啡袋,帮助艾宾酿造出一杯热咖啡。

看着阿彬认真的侧脸,萧崇瑜心底由衷的佩服起阿彬的工作态度跟工作能量,以往懒懒散散,总是迟到早退,午睡时间自己延长到下昼三点的阿彬哥已经消失不见,自从发现东联高中再次出现在高中篮坛当前,阿彬好像将以前积压出来的能量一次爆发进去一样,第一个到公司,最后一个离开,认真的态度感染了其他人,杂志社的工作效率提升了三成,让总经理啧啧称奇,也让对阿彬极度不满的总编辑始终找不到机会刁难,整天摆着一张臭脸。

如果肖崇宇积累了更多的社交课程,他就会知道主编在黑暗中试图责怪阿宾的原因。他害怕被阿宾带走。

“阿彬哥,那我先洗澡了。“在阿比恩伸手可及的地方放上咖啡后,下班后开了好几个小时的车的肖崇宇累得眼皮都要掉下来,抓起衣服进了浴室。

经过15分钟的劳累,小崇宇换了一件舒适的被褥从小浴室里走了进去,他坐在椅子上,双手在笔式键盘上跳舞,中间的咖啡已经冷了,其中一个还没喝完。

萧崇瑜看看时钟,晚上十一点,他不禁想要提醒阿彬,明天将来诰日晚上的球赛真实只是华夏丙级篮球联赛,一个除非发生群架的工作,否则绝不会出现在任何体育版面上的最低层级联盟,根本不需要这么认真的准备,不过萧崇瑜没有这种勇气,因为他知道如果提了,阿彬一定会狠狠臭骂他一顿。

直到晚上11点30分,阿宾停止了手头的行动,喝完咖啡,把香烟和打火机从门里拿出来,十分钟后又闻到烟味。

“累了你就先睡吧。”看着躺在床上努力睁开眼皮的萧崇瑜,阿彬如此说。

“是,阿彬哥。”萧崇瑜这才没有继续强撑,一翻身,将棉被盖在身上,没两下子就呼呼睡着了。

听着萧崇瑜均匀的呼吸声,阿彬说:“原来世界上还真的有秒睡这回事。”

艾宾从背包里出来换衣服,进了浴室。刷牙后,他站在莲头下,享受着热水的滋润。

阿彬闭着双眼,任由从莲蓬头上小孔喷洒出来的水束拍打他的脸,有多久了,他在杂志社内不曾这么努力认真的工作,疯狂的把所有的激情亲切投注在工作上,以往他规划活动、撰写专栏、访问球员,做出的表现虽然总是可以或许失掉公司高层赞赏,但他却很容易觉得无聊,只要他负责的事情一结束,整个人就会变的软趴趴的,提不起劲。

一开始就不同了,他心中的热情和熊熊燃烧的火焰一样,随着篮球联赛的开赛日期,火势越来越旺,即使他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第二天仍然可以精力充沛地继续埋头工作。

阿斌很清楚,我会醒过来的,都是因为有了东联高中的参与。

在阿彬还是高中生的时候,他对各个科目都没有任何兴趣,题目很烂,烂到老师根本不认为他可以或许考上任何一间大学,对于先生对他的看法,阿彬觉得无所谓,应该说在那个年纪,他对任何事都觉得无所谓。

因为它是一个惊呆了,我找不到偏见,堵住我的耳朵,并没有听我周围任何声音的年龄。

当我到达这所房子时,这位先生说我应该努力学习,否则我就不会是一所好大学。回到家,父母对他说要好好读书,不然以后会捡角(乞丐)。

宾真的很讨厌它。他不能理解垂直班的货物。所以他就和他的同学们一起逃学,爬出栅栏,骑着他自己的自行车到处摇摆,他觉得这很酷。当他回家时,他的父母和他的丈夫一样烦人,已经厌倦了对他的轰炸。他对他说,耕田对工人来说可能很难,只有努力学习,他才能到达办公室,吹开空调,轻松地工作。阿斌非常难以忍受。但他要到晚饭后才会离开家。

真实不管是逃学或者是逃家,他去的处所都同样,撞球馆。因为台球厅里的大部分人都像他一样,在附近逃学的高中生,或者一群茫然不知所措的高中生。

抽烟,就是在撞球馆里学会的。

将来怎么办呢,这个话题阿斌当时也在想,逃学最多只能逃学三年,三年后他会跳到什么地方去呢?。

只是这个问题在阿斌的脑海里出现得太久了,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被桌球桌上那响亮的撞击声吸引走了。

那些自以为是的绅士们像我一样奔跑奔跑。每个人都像石头一样古老。每天,他们都和这些好火的同伴一起打篮球。即使他们非常生气,他们也没有为我做饭。这真的是生活。没有什么问题。

在现实生活中,AhBin是这么认为的。即使他含蓄地认为试图找到一种方法的想法似乎有一种难以形容的奇怪的感觉,他也没有深入思考这个问题。

日子就这么过去,段考的题目烂的一塌糊涂,老师跟父母严峻指责,但指责一点都没有效果,反而更让阿彬感到厌烦,泡在撞球馆的时间越来越多,撞球也没多会打,跟一样逃学的学生胡乱玩,胡乱抽烟。

但很快,游泳池大厅里的一整天让宾觉得无聊。某一天,几个人约一约,打算到处乱晃,找点事情做,然后他们偶然经过一个体育馆,看着很多学生带着兴奋的表情走进去,他和他几个同伴临时起意,跟着人潮走了进去。

进入体育馆后,我发现那天有一场篮球比赛。当时,阿宾只知道中间队是中原地区最负盛名的篮球学校,袁培中学,其他队甚至没有听过东联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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