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天,上午十点三十分,老鬼依旧赖在自己的被窝里。昨天晚上失眠,他拿着小计算器算装修成本,说起来,虽然是全包的活计,但是他还是不放心,能节省就节省,比如一样的钉子,换不同的店铺就能节省不少的钱。
缓慢的,有节奏的门铃声,刺耳的响起,老鬼艰难的睁开眼睛,反应了半天后,披起衣服走过去开门。
家门口,孟晔穿着一件围裙,端着一锅子汤笑嘻嘻的献宝一样站在门口。
“时棋,我煲了一锅汤,你尝尝。”孟晔有些夸耀的举下自己那盏东西。
老鬼探头,看了一眼,郁闷的看着他:“我不喜欢喝汤,尤其是星期天早上。”说完他回身关门,早就习惯闭门羹的孟晔毫不在意的把脚垫到门缝里。
“你到底要做什么?”
“我只是炖了一锅汤?”
老鬼转身回到卧室,他都无奈了,因为孟晔这种目的不明确的示好。他回手拉好玻璃隔扇,继续睡他的大头觉,但是隔扇阻隔不了的收拾声慢慢传来,老鬼身子向里缩了几下,再也无法睡着了。以前都是他在收拾,那个人在睡觉,他蹑手蹑脚的收拾中,每次无意抬头,都幸福的看着那个人的睡样,觉得真是可爱,全世界第一可爱。
一声清脆瓷器摔破的声音传来,老鬼内心叹息,果然……还是老样子。外面倒是很利索,家务上基本此人就是个白痴。
孟晔很努力的帮老鬼收拾了半天并不肮脏的家,那个人,自理能力是非常强的,所以他也没什么可干的,即使有,他也未必能看得出来。
也不是,他干了一些事情,洗杯子的时候,摔了套杯中的一个。
孟晔解下围裙,烦躁的拍拍脸颊,拿起了电话。
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电话,若有所思的站在那里,他站立了很久,直到有人结账,他才换上了客气温和的笑容。
“谢谢光临。”陶乐童恒把包装好的东西双手递给客人,并送客人出门。他是个非常懂得顾客心理的人,就像现在,这位只买了十五块钱一只玻璃杯的客人,有些抱歉的跟陶乐童恒告别,下次,他一定还会来,就为这份温温的,暖暖的贴心服务。
陶乐童恒双手放进身前的长身围裙兜兜里,他回头吩咐店员:“我记得,我在库房放了一套皇家哥本哈根(注),好像搁置在阁楼右边了,麻烦你去帮我拿下来,麻烦了哦。”
女店员站起来,看下老板,脸色又红了起来,她点点头,转身上了楼。陶乐童恒的嘴角泛起淡淡的笑容,没错,他就是一个和这店子里的精美瓷器一般存在的人,不管是男人或者女人,他们都爱他,即使不爱也是喜欢的,因为他总是这样的完美无缺。
对于陶乐童恒,文聪是这样评价的,他是一只不懂得谦虚的金雀儿,他的欲望总是毫不遮盖的暴露着,但是并不讨厌,和他成为朋友,你会无比愉快,会找到许多生活中未发现的小细节。因为,陶乐童恒的眼睛能看到一朵喇叭花开放的瞬间,但是,即使如此,他又是极度自私的,他就像一只在广寒宫捣药的兔子,同住广寒宫,虽然它和嫦娥同住一个生活区。
陶乐童恒,不姓陶乐,因为他父亲姓陶他母亲姓乐,所以他才有了这样一个奇怪的名字。陶乐童恒的父亲家里是时代顶级陶器的世家,他母亲是毕业于著名美术学院的才女,为了表示对母亲的尊重,陶乐童恒的爸爸就为他起了这个名字。
陶乐童恒和孟晔认识了五年,五年前他财经学院毕业的时候,曾经在孟晔旗下做过一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当然,这种上下级关系,很快的在某种情感并发后,随风消散了。
人生的俊俏精致,性格圆通玲珑,陶乐童恒的出现引起过许多人的注意,像萧川,王宏舒,文聪,甚至外省的一些人,都追过陶乐童恒,不过这个个性很有特色的青年,似乎做事很有一套自己的原则。比如当时他和孟晔相处的相当不错,陶乐童恒喜欢与众不同的东西,尤其是气质啊,品味啊,内涵啊,等等之类,当然,他最最喜欢的那股子淡淡的哀伤,那股子强制压抑着的某种东西……
孟晔拥有这一切陶乐童恒喜欢的东西。
他第一次看到孟晔就觉得,这个人就是自己等待的人,书上写着的,他都有了。
所以他立刻辞职开了自己的欧式瓷器店,以平等的地位和孟晔相处,这一点,引起了所有人的赞赏,看吧,自立,自强,做事荣辱不惊,聪慧,自然,多么极品。孟晔这个混蛋,怎么总是被上天眷顾。
而这些,都是那个远走他乡的泊车弟,夏时棋所没有的。
每个人都认为事业有成,带着满身忧郁气质的孟晔和陶乐童恒能成为完美的一对,但是,很奇怪的是,他们只相处了三个月之后便宣布分手,除了当事人,其中的原因一直是圈里人八卦的话题,可是,即使是和陶乐童恒关系最亲密的文聪也没问出理由。
但是唯一能证明一点的是,陶乐童恒在等待着孟晔,甚至不用探究,每个人都能看得出来,某人的大门,一直为某人敞开着,当中间某种东西不存在的时候,他会欢迎他的,每个人都确定。
陶乐童恒把那套皇家哥本哈根拿出来,细细的擦拭着,他的表情还是那样淡然,看不出半分毫的情绪,可内心,他是翻江倒海的想起了他和孟晔的那段孽缘。是啊,骄傲的陶乐童恒,在付出第一次的时候,那个混蛋竟然抚摸着他的脸流着眼泪喃喃的叫着别人的名字,这叫陶乐童恒的自尊心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打击,所以,第二天,他就收拾了行李,非常潇洒的离开了孟晔,他记得他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的:
“孟晔,都说女人的唇,男人的齿,可是,我不想对你笑,因为来的时候我摔了一跤,门牙撞了个豁,我要去修补我的门牙,捎带着忘记你。”
陶乐童恒说完,提着行李带着自己制造的特殊氛围,潇洒的去修补了他的门牙。他等待着,等待着那个人回头,只要他回头,他就能看到陶乐童恒修饰好的洁白门牙。
其实他自己都不清楚,为什么他要钻这个牛角尖,
文聪却是知道的,不为别的原因,只是因为陶乐童恒未曾输过一次。从来都是他甩别人,被人这样当成替代品,任是谁都无法忍受的吧,理由是够俗套的,但是世界上偏偏也就生活着一种这样的人。
孟晔也好,陶乐童恒也好,他们都是被宠坏的人。
所以基于以上原因,五年来陶乐童恒一直拒绝新的恋情,他完美的扮演了一位饱受伤害,整个心脏都是大窟窿的受害者。
可是他从来没想过,第一次和孟晔在一起的时候,他下了套子,孟晔喝得大醉的和他有了关系。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啊,谁叫那个家伙总是每天忧郁的要死,就是不沾他呢?
伴随着瓷器店陶瓷门铃的响声,孟晔走了进来,陶乐童恒放下手里的布子,慢慢走到孟晔的面前,他露着他最最洁白的门牙笑:“孟晔,很久没见,一切都好吗?”
孟晔笑笑:“还不是老样子,你呢?一切都好吗?”
陶乐童恒很随意的摊手:“好也一天,坏也一天,就是这样。”
孟晔点点头,有些急迫的问:“东西呢?”
陶乐童恒笑了下,带着他慢慢走到柜台前,那套皇家哥本哈根如今被端放的煞是漂亮,陶乐童恒很随意的抚弄了一下那套瓷器说:“皇家哥本哈根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当时……”
“哦,包起来吧,我去看其他的。”孟晔毫不遮掩的露出失望,打断了陶乐童恒的滔滔不绝,接着他慢慢走到屋子里摆放廉价瓷器的地方,开始认真的在那里挑选,一边挑选一边唠叨:“不成,时棋不会喜欢的,这个够花,啊,太贵了,他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个?恩……童恒,这个多少钱?”
陶乐童恒晃了一下,紧紧咬住下嘴唇:“时棋?”那个夏时棋,他回来了?他脑袋一片乱糟糟的,就连孟晔结账他都心不在焉。
“那套不卖。”他心情顿时不好起来。
孟晔陪着笑,抱起那套瓷器来到陶乐童恒面前,指着哥本哈根说:“那我买这套,你送我那套。”
孟晔走了,带着一套天价的茶具,还有一套廉价的景德镇红茶具,588已经是陶乐童恒这里最便宜的东西了。
文聪坐在办公室加班,非常意外的接到了陶乐童恒的电话,他勾勾嘴角,心下叹息:“你又需要我了吗?”
接着他笑容满面的拿起电话,一副打趣的口吻:“童恒?怎么舍得给我电话?”
陶乐童恒那边传来咬牙切齿的声音:“我想约你出来吃饭,点高房市最贵的菜,我要一边吃一边骂孟晔这个王八蛋,作为孟晔这个王八蛋的朋友,你来替他付账。”
文聪哈哈大笑:“我说,为什么我要为孟晔背黑锅?”
陶乐童恒在那边呵呵笑了:“你喜欢我,就为这,出来吗?”
文聪站起来,拿起一边衣架上的大衣:“是是,这就出去。”
看着陶乐童恒一边吃,一边咒骂,文聪觉得,自己也是个矛盾的人。他就像一件工具一般,每个人都在难过、为难、无助的时候,想起他,而每次他自己都是笑脸相迎,从不拒绝,他就觉得自己像个唱大戏的,每天四处赶场,每个人说起他文聪都这样夸:
“哎呀,那是一个多么好的人啊。”
文聪,一位出生就带着好人卡的,好好先生。
“孟晔那个混蛋,我怀疑他到底有没有人性。”童恒一边擦嘴吧一边骂。
“没。”有或者没有,回答就好,随着他的意思来就好,这是文聪做人的宗旨。
“老子等了他五年,五年,人生能有几个五年,妈的!”那人越来越气愤。
文聪不停的加水给对面那位,因为骂人者,必定口干舌燥。
是啊,人生能有几个五年呢?自己是不是也不该再等待了呢?
【注】皇家哥本哈根(royalcopenhagen)是公元1775年丹麦皇太后茱莉安玛莉为制作皇室用品及赠品而特别设立的御用瓷厂。传统北欧手工艺融合东方瓷绘风格,独特而典雅的造型设计是丹麦引以为傲的国宝。皇家哥本哈根标志上的皇冠,表示与皇室的深厚关系,三条波纹代表围绕丹麦的海峡。